中远海控: 中远海控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6 0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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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5-05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控”、“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暨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批准了《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股份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回购不超过该决议案获股东会批准通过
时公司已发行 A 股总数 10%的 A 股股份及 H 股总数 10%的 H 股股份,并具体
办理 A 股、H 股回购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通过信息披
露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暨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
                                         。
过《关于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场内回
购 H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
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简称“债权申报”)。债权人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
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
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
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每日 9:00-11:30;13:3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
准,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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