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4
关于子公司金开智维(宁夏)科技有限公司拟引入战
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新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金
开智维(宁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智维”或“标的公司”),拟
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实现投资
收益 10,784.10 万元。
? 本次交易拟采取在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挂牌的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若形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
和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开智维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未达
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
署的协议为准,交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整体经营策略,为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整合企业资源,降低
管理成本,为子公司引入战略资源,金开有限拟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金开智维
册资本金 1,000 万元,增资金额不低于 3,430 万元,金开有限放弃优先认购权。
增资后,金开智维注册资本扩充至 6,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金开有限对金开智
维的持股比例预计降至 25%,金开智维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旨在落实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金开智维
的独立发展与市场化运作,并完善其治理结构;借助战略投资者的优质资源,扩
大金开智维运维规模、提升经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把握当前经营稳健、估值较
高的市场机遇,实现良好的资本增值,并为金开智维的跨越式发展引入关键战略
资源。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股权的挂牌底价为 3.43 元/元注册资本
截 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 , 金 开 智 维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为
账面成本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尚未确定
比的溢价情况
金开有限放弃金开智维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的优先
放弃优先权金额
认购权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交易协议签署生效日
支付安排 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价款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二)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一致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
交易尚待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相关程序。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出售资产及增资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最终
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履行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分为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两部分,同步通过公开挂牌方
式实施。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金开智维运营 3 年以来,已实现以电站运维管理为主、售电业务为辅的运营
模式,未来电力交易服务将成为新的核心主业。
截至 2025 年 5 月,金开智维电站运维总规模 4,120MW,覆盖全国 18 个省及
自治区的 65 座新能源电站,其中外部运维容量 680MW。售电业务累计代理用户
结算电量 9,902 万千瓦时。今年新增电力交易服务订单规模 4,637MW,累计服务
电站超百家,覆盖 20 余个省及自治区。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金开智维(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323317862119R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是 □否
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是 □否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
担保:□是 否 □不适用
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
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
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用上市公司资金
成立日期 2015/3/31
注册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森林公园鸣柳岛小区
(L 岛)22 号商业楼 1 号营业房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礼士胡同 54 号
法定代表人 宋彦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主营业务 新能源资产运营管理、电力交易
所属行业 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本次交易前金开有限持有 100%股权,本次交易后
股权结构
金开有限预计持有金开智维 25%股权
(2)其他信息
①本次交易中,金开有限放弃金开智维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的优先认购
权。
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金开智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金开智维(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金开有限股权转让 70%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金开智维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
?是 □否
计机构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295.17 11,752.38
负债总额 5,426.26 5,388.13
净资产 5,868.90 6,364.25
营业收入 19,916.36 5,669.27
净利润 1,188.00 1,07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金开智维进
行评估,于 2025 年 9 月完成国资评估备案。根据评估报告结果(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 4726 号),金开智维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7,148.36 万元(即 3.43
元/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扩股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金开智维进
行评估,于 2025 年 9 月完成国资评估备案。根据评估报告结果(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 4770 号),评估结果为 17,148.36 万元。金开智维拟以不低于 3.43
元/注册资本的挂牌价格,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募集资金不低于 3,430 万
元。
如本次挂牌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最终成交,则暂停标的挂牌事宜,
公司将召开董事会重新审议是否下调挂牌底价继续进行转让事宜。
标的资产名称 金开智维(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05/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单选) □其他,具体为:
评估/估值价值:17,148.36(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169.45%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考虑到金开智维存在无法量化的客户资源、行业竞争力等不可计量的无形资
产,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市场公允性更趋于公平合理。按收益法评估价值
为 17,148.36 万元,金开智维净资产为 6,364.26 万元,评估增值 10,784.1 万元,
增值率为 169.45%。
本次评估基于一系列关键假设,包括公开市场条件、持续经营、国家政策及
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管理层稳定尽责、会计政策一致、现有经营范围与管理水
平保持不变、现金流均匀发生、技术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并与市场地位匹配,以及
金开智维与金开新能能按计划签署并执行运维合同与电力交易委托服务合同至
的业务份额。
本次挂牌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结合行业情况及公开市场挂牌、拍卖
等成交情况而定。交易作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挂牌底价以
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最终交易价格根据挂牌结果确定,相关定价方式具有
合理性。
五、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2024 年度,金开智维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5.51%,占比较小,本次资产出售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交易如能最终完成,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将根据最终成交
价格确定,并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整合企业资源,降低管理
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并带来投资收益。
(三)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重大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