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东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上
海磐铸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铸合伙”)、上
海锡厦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锡厦合伙”)和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何文英女士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上海
昭质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昭质合伙”)、上海
铸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铸磐合伙”),各持
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上述主体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95%,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持股平台员工的资金需求,磐铸合伙、锡厦
合伙、昭质合伙、铸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0,000 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9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680,000 股(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320,000 股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96%)。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
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磐铸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2,000,000股
持股比例 0.7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000,000股
股东名称 锡厦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2,000,000股
持股比例 0.7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000,000股
股东名称 昭质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2,000,000股
持股比例 0.7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000,000股
股东名称 铸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2,000,000股
持股比例 0.7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0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原因
第一组 江苏智拓投资有 129,046,000 47.48% 江苏智拓投资有限
限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智
张东 37,686,000 13.86% 拓投资”)为控股股
何文英 25,124,000 9.24% 东,张东持有智拓投
上海沁锡管理咨 2,000,000 0.74% 资 55%的股份、何文
询合伙企业(有限 英持有智拓投资 35%
合伙) 的股份,张东、何文
上海磐晋管理咨 0.74% 英 共 同 为 实 际 控 制
询合伙企业(有限 2,000,000 人,二人为夫妻关
合伙) 系,磐铸合伙、上海
磐铸合伙 2,000,000 0.74% 沁 锡 管 理 咨 询 合 伙
锡厦合伙 2,000,000 0.74% 企业(有限合伙)和
昭质合伙 2,000,000 0.74% 锡 厦 合 伙 为 张 东 控
铸磐合伙 2,000,000 0.74% 制 的 公 司 员 工 持 股
平台,上海磐晋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铸磐合伙和
昭质合伙为何文英
控制的公司员工持
股平台。
合计 203,856,000 75.00%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磐铸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 不超过:670,000 股
量 大宗交易 不超过:1,33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6 日~2026 年 2 月 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员工持股平台员工的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锡厦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 不超过:670,000 股
量 大宗交易 不超过:1,33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6 日~2026 年 2 月 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员工持股平台员工的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昭质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不超过:670,000 股
量 大宗交易不超过:1,33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6 日~2026 年 2 月 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员工持股平台员工的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铸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不超过:670,000 股
量 大宗交易不超过:1,33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6 日~2026 年 2 月 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员工持股平台员工的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关于股票限售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
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在本企业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
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
(3)、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企业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将
减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
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5)、本企业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
司所有。
(1)、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
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人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将减
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
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6)、本人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
所有。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
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
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
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股东减
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