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3698 转债简称:凯众转债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
目“南通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凯众汽车零部件(江苏)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凯众江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凯
众江苏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凯众转债”,代码“113698”)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5〕1244 号文同意注册。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3698 证券简称:凯
众 转债) 发行金额 30,844.70 万元, 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 增值税) 人民 币
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众审
字〔2025〕1035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公司子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序 项目总投资
项目名称 金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 36,644.71 30,844.70 30,192.83 -
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
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
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本次实施的募投项目“南通生产
基地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凯众江苏,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公司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将本次募集资金中
目的实施。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
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工作及后续等相关事宜。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凯众汽车零部件(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91MA1Y1B6B3D
法定代表人: 侯振坤
营业期限: 2019-03-08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悦路 80 号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控股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承载轮、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
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61,018,057.50 421,792,289.02
净资产 191,140,085.09 199,506,146.74
营业收入 389,365,775.71 212,670,579.28
净利润 6,136,933.49 8,366,061.65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为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
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公司已与实施主体凯众江苏、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募集
资金中 21,192.83 万元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凯众江苏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
项目的实施。
(二)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