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股份: 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5 00:16: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致: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程源伟、岳迪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在重
庆市北碚区京东方大道 357 号正川永成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的合法性、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
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
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
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媒体发布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通
知》载明了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载
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内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在重庆市北碚区京东方大道 357
号正川永成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包括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自 2025 年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
的议案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
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身份证明等资料及上证所信息网
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参加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2-
人 共 166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102,229,09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资格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验证。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本所律师出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
证。
     (二)召集人资格
     根据《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显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所载议案相符,没有出
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
进行了逐项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在审议《关于向下修
正“正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时,本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涉及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的情形;在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实施了累积投票制;现场
会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和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对《召开股东大会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089,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8633】%;反对票【11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1131】%;弃权票【2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
【0.0236】%。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 即 5% 以 下 股 东 )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7,484,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1676】%;
反 对 票 【 115,700 】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1.5175】%;弃权票【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3149】%。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05,0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8787】%;反对票【8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847】%;弃权票【3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6】%。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 即 5% 以 下 股 东 )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7,499,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3735】%;
反 对 票 【 86,600 】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1.1358】%;弃权票【3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4907】%。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01,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8748】%;反对票【8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787】%;弃权票【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 7,496,027 】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223】%;反对票【8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1.0558】%;弃权票【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0.6219】%。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096,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8699】%;反对票【8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4-
的 【0.0787】%;弃权票【5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1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7,491,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2568】%;反
对票【8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558】%;弃
权票【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74】%。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096,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8699】%;反对票【8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36】%;弃权票【4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65】%。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082,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8567】%;反对票【9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965】%;弃权票【4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68】%。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12,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8857】%;反对票【7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5】%;弃权票【4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98】%。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12,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8857】%;反对票【7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5】%;弃权票【4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98】%。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11,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8852】%;反对票【7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5】%;弃权票【4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03】%。
                     -5-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06,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8799】%;反对票【8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03】%;弃权票【4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98】%。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22,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8955】%;反对票【7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5】%;弃权票【3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00】%。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22,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8955】%;反对票【7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5】%;弃权票【3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00】%。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15,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8888】%;反对票【7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5】%;弃权票【3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7】%。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2,093,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8675】%;反对票【9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909】%;弃权票【4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16】%。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1,612,1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3965】%。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 即 5% 以 下 股 东 )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7,007,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9082】%。
                             -6-
   表决结果:邓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1,612,1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3965】%。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 即 5% 以 下 股 东 )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7,006,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9080】%。
   表决结果:邓秋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1,612,1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3965】%。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 即 5% 以 下 股 东 )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7,006,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9079】%。
   表决结果:肖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1,612,1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3965】%。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 即 5% 以 下 股 东 )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7,007,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9083】%。
   表决结果:姜凤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1,610,2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3946】%。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 即 5% 以 下 股 东 )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7,005,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8832】%。
   表决结果:李正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1,610,2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3946】%。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 即 5% 以 下 股 东 )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7,005,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8830】%。
                             -7-
   表决结果:徐细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1,610,2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3946】%。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 即 5% 以 下 股 东 )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7,005,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8830】%。
   表决结果:胡文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101,609,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3939】%。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 即 5% 以 下 股 东 )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7,004,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8737】%。
     表决结果:王大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2 项议案和第 3 项议案中的 3.01、3.02 项均为特别决议议
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第 3 项议案中的 3.03-3.12 项和第 4、5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
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审议通过。根据表决结果,前述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邓勇、邓秋晗、肖
清、姜凤安、李正德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细雄、胡文言、
王大军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此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盖章页)
                             -8-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正川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