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
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名单的核查意见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激
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经核查认为:93 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拟归属的 430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
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名单。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