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95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13 名,实际参加董事 13 名,会议符合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生物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5,980 万股股份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吉林亚
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生物”)5,980 万股股
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亚泰生物成立于 1994 年 3 月,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新区北
远达大街 8018 号,法定代表人宋水燕,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小容
量注射剂,疫苗生产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究开发等业务,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8,127.24 万元。公司持有其 90,636,200 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 50%;吉林省泰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88,823,476 股
股份,占总股本的 49%;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其 1,812,724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
根据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25]2070 号),截止 2024 年 12 月
元,净资产为 39,888,459.48 元,2024 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
-31,451,164.16 元 。 截 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 , 亚 泰 生 物 总 资 产 为
元。
根据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25]第 047 号),亚泰生物评估基
准日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3,561.98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731.77 万元,增值额为 6,170.16 万元,增值
率为 173.24%。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公司直接持
有的亚泰生物 5,980 万股股份,挂牌底价不低于 3,210.42 万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拟转让的亚泰生物股份产权清晰,
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
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亚泰生物股份 32,648,924 股,
合计持股比例 18.01%,其中:公司直接持股 30,836,200 股,持股比
例 17.01% ; 通 过 全 资 子 公 司 亚 泰 医 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股
表范围。
(二)挂牌条件
款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受让方应以有利于亚泰生物持续健康发展为受让
目的,积极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维护转让方合法权益,维护并必
须保证企业目前在职职工队伍稳定。
间,交易标的的经营性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 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
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
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 1 年。首期价款支付监管
账户后,公司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在职职工依法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资源使用效
率,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预
测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具体影响。
此事项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省
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 3.7 亿元,期限 1 年,由吉林
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
续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 19,950 万
元、12,950 万元,委贷行为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期限 1 年(可循环使用),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 2 处石灰
石矿采矿权及对应的 5 宗土地使用权和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名下 2 套熟料生产线设备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吉林亚泰富苑购
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继续为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亚
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的借款 4,900 万元、4,900 万元、1,2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持有的 620 万元存单提供质押担保。
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由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
型建筑产业化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为东北中小企业融
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上述借款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两处采矿权及所在五宗土地
和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屋为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
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上述借款的担保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净资产的 529.74%。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