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 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构成关联交易。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
及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伯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辰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鼎垣”)、嘉兴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鼎康”)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辰投资与北京鼎垣、嘉兴鼎康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张伯中先生将其持有的 16,391,359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07%1)
转让给嘉兴鼎康,中辰投资将其持有的 8,355,863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司总股本的 10.7303%)转让给北京鼎垣,转让股份合计为 70,541,359 股(占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6.5289% ) ,股 份 转让单价约 为 8.48 元/ 股, 转 让对价合 计 为
为了维护和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稳定,张伯中先生在《股份转让
协议》中承诺并保证: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在受让方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期间,
其不通过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或协助他人谋取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在其
个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其不可撤销地放弃个人持有的公司 19,174,075 股的表决
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28%,若公司未来发生转股送股,这部分股份数量相应
调整,亦放弃包括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而增加的股份表决权),其保留个人持
有的公司 30,000,000 股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95%,若公司未来发生转
股送股,这部分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北京鼎垣将持有公司 45,794,1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0.7303%,嘉兴鼎康将持有公司 24,747,2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5.7987%,北京鼎垣和嘉兴鼎康合计持有公司 70,541,359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5289%。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北京鼎垣,公司实际控制
人将变更为刘杨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的股份及表决权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 (股)
张伯中 65,565,434 15.3630 65,565,434 15.3630
中辰投资 54,150,000 12.6882 54,150,000 12.6882
北京鼎垣 - - - -
嘉兴鼎康 -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 表决权比例(%)
注:由于公司可转债“中环转 2”处于转股期,公告中涉及上市公司总股本、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等均按
照上市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剔除回购股份)计算。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 (股)
张伯中 49,174,075 11.5222 30,000,000 7.0295
中辰投资 - - - -
北京鼎垣 45,794,137 10.7303 45,794,137 10.7303
嘉兴鼎康 24,747,222 5.7987 24,747,222 5.7987
注: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5,560,890 股股份后,本次权益变动后,张伯
中持股比例为 11.6744%,表决权比例为 7.1223%;北京鼎垣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为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9)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
(公告编号:2025-060)。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垣,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张伯中先生变更为刘杨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北
京鼎垣、嘉兴鼎康将发挥自身生物医药创新领域的资源优势,依托上市公司平台,
从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化整合,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提高
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或《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
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
及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