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浙江锋
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
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杭丽君、王帆、陈敏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锋龙转债”转股引致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
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结合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
股份数进行相应修订。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次拟
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
并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续意见(若有)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
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4)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5)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6) 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更名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7)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8)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9)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10) 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并更名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11)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12)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13) 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14) 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15) 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16)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17) 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18) 修订《现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19) 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0) 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1) 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2) 修订《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3)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第(8)、(14)项制度修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第(1)至(8)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
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离
职管理制度》。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
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董剑刚先生、
夏焕强先生、王思远先生、董思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董剑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提名夏焕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提名王思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4)提名董思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敏先生、王
帆女士、杭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王帆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独
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提名王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提名杭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