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96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辰集团”)
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第
一批次)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8.6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
不含万辰集团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0.0625 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350.00 万股的 5.0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624.0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350.00 万股
的 4.0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 156.012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350.00 万股的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出权益数量的比 告日股本总额比
股) 例 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蔡冬娜 10.0000 1.28% 0.07%
书、财务总监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180 人) 614.0500 78.72% 4.00%
预留 156.0125 20.00% 1.02%
合计 780.0625 100.00% 5.0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
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
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40%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
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3)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
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
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第一个
股票及预留授予的 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若预留 第二个
部分在公司 2023 年 归属期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第三个
前授予) 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第一个
股票(若预留部分在 归属期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 第二个
度报告披露后授予) 归属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2)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激励对象所在的子公司
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与其所属子公司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
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具体业
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子公司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考核结果(S) S>90 90≥S≥60 60>S
归属比例 100% S%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达到“A”
或“B”,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子公
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C”
时,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归属。激励对象考核
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符
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
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市流通。
《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由 18.65 元/股调整为 18.05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79,989,761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
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 月 21 日。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时
总股本 179,989,761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鉴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由 18.65 元/股调整为 18.05 元/股。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会第四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由于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
取消拟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70 万股,本次调整后,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81 名调整为 177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
由 780.0625 万股调整为 777.937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624.0500 万股调
整为 622.350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由 156.0125 万股调整为 155.5875 万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考虑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总体节奏规划与时间点等问
题,继续进行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难以达到对激励对象的激励效果。经公
司审慎探讨评估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作废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未授予的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中 3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9 名激励对象因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 177 人调整为 146 人,上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5.5115 万股将由公司作废。
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
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2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800 万股;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8 名
激励对象因其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作废处理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3240 万股。综上,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5040 万股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内部工作安排和公司内部个人绩效考核制度,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将分批次审议归属条件成就,本次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
属期(第一批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5 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为 127.6360
万股。公司将择期审议其余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事项。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项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
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二个等待期已经届满,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第一批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归属条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适当人选;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人员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本次可归属的 55 名激励
对 象 均符 合 归 属 任职 期
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
对应考 师 事 务所 ( 特 殊 普通 合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伙)对公司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众环
首次授予的限 第一个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达到 审字(2025)0800017 号):
制性股票及预 归属期 35.00 亿元 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留授予的限制 第二个 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达到 323.29 亿元,满足首次授
性股票(若预留 归属期 40.00 亿元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
部分在公司 一批次)归属条件。
度报告披露前 归属期 45.00 亿元
授予)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
入。
(五)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励对象所在的子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
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激励对
属的 55 名激励对象所属
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与其所属子公司考核
的 子 公司 业 绩 考 核均 达
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公司层面
标,满足 100%归属。
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
照公司与各子公司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
行。
(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1、由于 12 名激励对象因
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
“B”、“C”三个等级。 但 尚 未归 属 的 限 制性 股
考核等级 A B C 票共计 6.1800 万股由公
司作废。
考核结果
S>90 90≥S≥60 60>S
(S)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
归属比例 100% S% 0%
批次)37 名激励对象个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层 面 上一 年 度 考 核等 级
度个人考核结果达到“A”或“B”,则激励对象按照本 为“A”,个人层面归属
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 比例为 100%;18 名激励
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对 象 个人 层 面 上 一年 度
划归属的数量×子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 考核等级为“B”,不能
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C”时,则激 全部归属,上述激励对象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归 已 获 授但 尚 未 归 属的 限
属。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制性股票共计 0.3240 万
股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
一批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
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因公司内部工作安排和公司内部个人绩效考核制度,公司
决定分批次审议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事项,公司将择
期审议其余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并为其办理
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
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离职人员及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
法
根据《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由于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800 万股;由于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8 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3240
万股。综上,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5040 万股由
公司作废。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92)。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8 月 17 日
(二)归属数量:127.6360 万股
(三)归属人数:55 人
(四)授予价格:18.05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 本次可归属限制 本次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万 占已获授限制性
票数量(万股) 股) 股票数量的比例
杨俊 副总经理 11.1000 4.4400 40.00%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54 人) 308.8000 123.1960 39.90%
合计 319.9000 127.6360 39.90%
注:1、上表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激
励对象情况;
意聘任杨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杨俊先生本次归属情况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要求列示。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127.6360 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三)本次归属人数:55 人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
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
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5)0800003 号。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收到 55 名股权激励对象已缴纳
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23,038,298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零叁万捌仟贰佰
玖拾捌元整)。其中:计入股本 1,276,36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21,761,938 元。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前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87,615,062.00 元 , 股 本 人 民 币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件流通股
件流通股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 2025
年 9 月 26 日的股本结构表的股份数量。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
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276,360 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
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
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
批次)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 08000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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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