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主要内容
是否发生变更 变更前姓名/名称 变更后姓名/名称
控股股东 ?是 □否 郑素贞 无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郑素贞 无
□协议转让 ?司法划转/拍卖 □定向增发
□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 □表决权委托
变更方式(可多选) □行政划转或者变更 □一致行动关系内部转让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解除/变更 □要约收购
□间接收购 □表决权放弃 □继承
?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
司法拍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生合计持股 40,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
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2)鲁 02 执 924 号之二十一】,裁定将拍卖登记郑素贞
女士所持上市公司大恒科技的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4-061)。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收到青岛中院《拍卖通知书(第一次)》
【(2022)鲁 02
执 924 号】
,郑素贞女士所持公司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在山东产权交易
中心(网址:http://www.sdcqjy.com)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 2025-023)。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查询,司法拍卖网拍竞价阶段已
结束。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公告收到青岛中院执行裁定书【(2022)鲁 02 执 924 号
,裁定公司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上述
之二十八】
财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
股票登记过户手续。解除公司的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冻结措施。具体
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
的公告》(临 2025-027)。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查询
获悉,郑素贞女士所持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
(临 2025-028)。
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次过户完成后,郑素贞女士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司法拍卖 占本次司法拍 占公司总 司法拍卖成
每股股价
转让方 受让方 股份数量 卖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交价格(万
(元)
(万股) (%) (%) 元)
李蓉蓉 2,746.00 21.13 6.29 13.17 36,168.49
中国新纪元
有限公司
王晓平 1,800.00 13.85 4.12 13.17 23,708.41
郑素贞 杨润中 1,800.00 13.85 4.12 13.17 23,708.41
傅泽远 1,730.00 13.31 3.96 13.17 22,786.41
周正昌 1,300.00 10.00 2.98 13.17 17,122.74
黄鹂 960.00 7.39 2.20 13.17 12,644.48
华锦洲 860.00 6.62 1.97 13.17 11,327.35
合计 12,996.00 100.00 29.75 13.17 171,174.70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前后直接持股主体及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
(万股) (%) 比例(%) (万股) (%) 比例(%)
郑素贞 12,996.00 29.75 29.75 0 0 0
三、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情况
公司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1181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核实“各买受人的基本信息、达成合作拍
卖协议并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过程、资金来源及最终融资方(如有)等情况,并
说明各买受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各买受人
是否存在从其他买受人或第三方融入资金的情况及具体偿还安排,各买受人之间是否
存在关于拍卖股份利益分享、亏损分担、后续减持等方面的约定或其他潜在安排”、
“各买受人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
方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等相关问题。
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管工作函中涉及的
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此外,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对各买受人资料逐
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临 2025-048)、
对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北
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所涉法律事项的回复意见》。
参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开渠道及各买受人提供资料:
(1)公司不存在
持股 50%以上的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的股东。(2)公司股
权结构较为分散,且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9.26%,虽持股比例较第二大
股东多 5.14%,但仍无法单独通过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选任,且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并不能确保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足
够重大影响。
(3)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建立由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管理主要由总裁、副总裁等经营管理层以及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负责,公司第一大股
东未向公司委派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未实际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亦不会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对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内的任何股东产生依赖。
公司根据上述资料判断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控制权变更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控制权变更属于执行法院裁定,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郑素贞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
实际控制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
立性,且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
将继续与股东保持分离,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