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6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
低于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3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9)、《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5-0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回购最高价格 9.9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8.78 元/
股,回购均价 9.4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00,000,134.67 元。用途为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注销股份)。经公司申请,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10,545,100 股。由于公司
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
公司总股本将由 353,183,149 股变更为 342,638,049 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
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
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
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