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 心脉医疗:关于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0 1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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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第二期
        股份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78.01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176.73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5年10月17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
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鉴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上述回购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
起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8.35 元/股(含)、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起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 178.01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
的议案》。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5 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
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 123,262,117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总数 2,350,14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
   根据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78.01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6.73 元
/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计
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
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120,911,974×1.3)÷123,262,117≈1.27521 元/股。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仅为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因此,流
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8.01-1.27521)÷(1+0)=178.01-1.27521
≈176.73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
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
币176.73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131,669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9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76.73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
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65,83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46%。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四、   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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