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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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份 11,171,000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
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43,125,098.20 元=2,431,250,982 股(总股本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
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95426 元/股计算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0995426 元 / 股 =243,125,098.20 元 ÷
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995426 元/股。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的情况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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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
配的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为:2,442,421,982-11,171,000=2,431,250,982
(股),即以 2,431,250,98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公司本
次实际权益分派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43,125,098.20
元=2,431,250,982 股×0.1 元/股。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5 年 半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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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0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43,125,098.20 元
=2,431,250,982 股(总股本 2,442,421,982 股-回购股份 11,171,000 股)×0.1 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95426 元/股计算。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0995426 元 / 股 =243,125,098.2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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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5426 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七、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已存续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合称“股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和增发等事项,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的数量或行
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
决定调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的数量或行权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已存续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的
行权价格将调整如下:
行权价格(元/股)
股权激励计划批次
调整前 调整后
以上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调整,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此外,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中涉及的股票受让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
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大道 1 号
咨询联系人:肖亮满
咨询电话:0760-88555306
咨询邮箱:ir@broad-oce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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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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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