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1 号》”)、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
下简称“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等相关会议资料,经全体委员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
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
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一致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实施。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