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微半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微半导
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
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及非关联股东一致表决
同意该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 3,000.00 万元。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东微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
立董事认为: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允
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交易对方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
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
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
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填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事项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本次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增
加后
本次增加 2025 年 2024 年 本次增
关联 2025 年度 本次拟增 1-8 月实 占同类
关联 后 2025 年 度预计 度实际 加预计
交易 原预计金 加预计金 际发生 业务比
人 度预计金 金额占 发生金 金额的
类别 额 额 金额(未 例(%)
额 同类业 额 原因
经审计)
务比例
(%)
出售
商品 客户 业务需
及服 A 求增加
务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基于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测算;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客户 A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交易对方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
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
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
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填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关联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
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
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服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
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本次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
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
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
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在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
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
述公司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扬 王竹亭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