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
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持续督导期内,对富乐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IPO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4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4,842,172.50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632,565,827.5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验〔2022〕742 号”
《验资报告》
。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进展
合计 41,397.17 41,397.17 --
(2)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
券投资基金、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
司、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梓旭、济南瀚祥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37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939,831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5.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82,593,771.77 元,扣除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10,398,175.1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2,195,596.65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243 号”
《验资报告》
。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
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进展
资金金额
半导体功率模块(高性能氮化硅)陶瓷
基板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进展
资金金额
合计 91,337.33 68,259.3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
用安排,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及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
管理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资金状况以及未来合理盈利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9 亿元
(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 IPO 募集资金 2 亿元、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
资金不超过 7 亿元)以及不超过 9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
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
理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
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
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闲置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
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
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是指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实际
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
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部分闲置资金适度投资
低风险投资产品,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股
东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 9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 IPO 募集资金不超过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 18 亿元,含本数)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
(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宇翔 刘丽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