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
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362.27 万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1,374.57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987.6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503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
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
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议案》。
近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奕瑞海宁”)与中金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有限公司 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 司海宁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
下简称“乙方”)以及中金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
议:
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
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并抄送给丙方。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
担违约责任。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
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
在北京仲裁。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决为终
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本协议在
有效期届满前因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甲
方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以及中金公司(以下简称“丙
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日,期限 / 个月。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一、甲方二现场调查时应
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并抄送给丙方。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
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
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
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
在北京仲裁。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决为终
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本协议在
有效期届满前因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甲
方一、甲方二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一、甲方二备用。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