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9 21: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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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
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7 名首次授予、6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涉合计 1,858,000 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10,247,899
股变更为 508,389,899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510,247,899 元变更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厦 A 座 19 层;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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