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索辰科技”或“公
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科技”)以
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马国华、田晓亮、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前
海股权”)、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宇科创”)、
林威汉、王琳、谷永国、北京幸福远见一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简称“北
京幸福”)、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中原前海”)、北京朗润
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朗润创新”)持有的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力控科技”)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
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各中介机构情况具体如下:
考审阅机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关于本次交易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上述相关第三方机构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
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