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数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珩科技”或“标的公司”)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尚需履行程序已在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预案》及其摘要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
提示。
的股份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留置、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
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数珩科技 75%股份。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
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
面保持独立。
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