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版传媒”)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版集团”或“转让方”)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与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33.SH,以下简
称“浙数文化”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浙版集
团将其持有的 133,336,666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以 8.82 元/股的
价格,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受让方,股份转让价款共计 1,176,029,394.12
元人民币。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等的有关规定;受让方在股份受让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10,000,248 股,持股比例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13 股,持股比例 4.05%,浙版集团和浙版投资合并持股
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81.00%,浙数文化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浙版
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减少 133,336,666 股,直接持股比例降至 70.95%,
浙版集团和浙版投资合并持股比例将从 81.00%降至 75.00%,浙数文化将持有公司
股份 133,336,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
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风险提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在浙数文化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浙版集团上
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权益变动还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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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程序,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后,由交易
双方按约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
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响应深化国企改革、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值管理的要求,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浙版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浙数文化转让浙版
传媒 133,336,666 股股份。
作为浙江省文化事业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和数字化转型的践行者,浙数文化立
足科技创新、数字赋能,坚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驱动器定位,构建“数字
文化+”“数字技术+”“数据运营+”“创新赛道+”的发展生态,旗下累计拥有 18 家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6 家双软企业。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案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浙版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浙数文化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 133,336,6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
协议转让事项;同日,浙版集团与浙数文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协议
转让尚需在浙数文化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浙版集团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
施。
本次权益变动还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程
序,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后,由交易双方按约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10,000,248 股,持股比例
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版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减少 133,336,66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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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股比例降至 70.95%,浙版集团和浙版投资合并持股比例将从 81.00%降至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为浙版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转让方名称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 177 号浙江数字出版大楼 1 幢 22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470049212J
法定代表人 程为民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2006 年 12 月 30 日至长期
出版、印刷、发行等及相关产业的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浙数文化,其基本情况如下:
受让方名称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5 号浙数科技中心 2 幢 17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32211766N
法定代表人 何锋
注册资本 126,807.4472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 1992 年 7 月 1 日
经营期限 1992 年 7 月 1 日至长期
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及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
经营范围 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版权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
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
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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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展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
经营进出口业务,工艺美术品、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数文化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337,510,201.86 12,534,056,877.56
净资产 10,979,851,556.69 11,142,925,562.40
项目 2024 年(经审计)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96,732,448.72 1,413,986,110.66
净利润 541,632,043.96 371,455,641.11
注:浙数文化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天健审〔2025〕97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浙版集团持有浙数文化控股子公司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
份有限公司 8%股权;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未与浙数文化及下属子公司发
生业务交易。2025 年 9 月 29 日,浙数文化与浙版传媒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
共同出资设立基金,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
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4)。除上述事项外,双方不
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
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浙版集团
乙方:浙数文化
(二)标的股份
甲方将其持有的浙版传媒 133,336,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的股份转
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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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价格
股份转让价格按照下述原则确认:
平均值。
根据以上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8.82 元/股,转让数
额为 133,336,666 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 1,176,029,394.12 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乙方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四)价款支付
即人民币 352,808,818.24 元。保证金在双方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前一次性转为股份转
让价款。
(五)标的股份过户
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且乙方配合提供其应当提供的所有申请文件完备之
日起的 60 个工作日内协助浙版传媒、乙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股份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六)各方陈述和保证
在上述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情况,甲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
遭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和追诉,不存在司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
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份进行任何处置或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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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所需的变更登记手续。
向浙版传媒推荐 1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双方应促使和推动乙方推荐的董事候选
人当选;为免疑义,如乙方持股比例低于前述标准时,已当选非独立董事的乙方
推荐人员应可以继续担任董事直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甲方承诺,若无法定事
由,不会提议或促成乙方推荐的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被浙版传媒股东会解除职务。
如乙方推荐的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因任职资格等问题无法当选或继续担任董事,
或在任期届满前被浙版传媒股东会解除职务,则乙方有权继续推荐,以使浙版传
媒董事会中有 1 名乙方推荐的非独立董事。
大会,促使浙版传媒组成董事会的人员按本协议约定进行调整。
(七)违约责任
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维权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付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逾期 20 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并向乙方收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乙方已
支付部分款项的,在扣除违约金后,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和保证金的
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
上仍未协助办理的,乙方可解除本协议。乙方据此解除协议的,甲方应退还乙方
已经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如果乙方同时存在逾期付款的,甲方可以根据本条前项规定扣除违约金。
经乙方催告限期内仍未履行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标的
金额万分之四/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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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出现以上情形,甲乙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应当采取书面方式。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
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甲方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四、本次协议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作为浙江省属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浙版传媒与浙数文化基于资源互补、理念
共通的战略共识,通过股权建立资本纽带,深化双方在内容创作、数字技术、渠
道运营等领域的协同创新。本次合作将显著提升双方在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的核心
竞争力,优化国有资本在数字文化产业中的资源配置效率,通过技术驱动与规模
效应的双重赋能,为双方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实现股东利益与产业
价值的同步提升。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浙数文化持有公司股份 133,336,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6.00%,成为公司持股 5%及以上的股东。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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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涉及的后续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详见信息
披露义务人同日披露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浙版集团也不存在因本次
股份转让而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在浙数文化股东会审议通过及
浙版集团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权益变动还需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程序,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
后,由交易双方按约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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