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出
席董事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景卓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董事会已在事前充分征求全体董事意见,保障全体董事充分表达意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担保事项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
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合肥赛摩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雄鹰”)、南京赛
摩三埃工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拟
为上述两家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合计
为 9,000 万元。其中为合肥雄鹰担保额度 5,000 万元,为南京三埃担保额度 4,000
万元;拟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指担保余额的最高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
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
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前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内的合同、协议等各
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
公告。)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