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26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0月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本通知公
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
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4)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123)。
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0 月 9 日
下午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
工业园区科技园路666号临川高新科技产业园办公楼,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441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
受电话登记。
科技产业园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园路666号临川高新科技
产业园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赵鸿宾
联系电话:010-87096078
邮箱:newu@newu.com.cn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抵达会场,以便登记入场。
六、备查文件
附件: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任意时间。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数:(4)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
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
选举票数。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
是否委托
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前以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
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
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