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主要内容
是否发生变更 变更前姓名/名称 变更后姓名/名称
控股股东 是 □否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古汉宁 -
□协议转让 司法划转/拍卖 □定向增发
□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 □表决权委托
变更方式(可多选) □行政划转或者变更 □一致行动关系内部转让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解除/变更 □要约收购
□间接收购 □表决权放弃 □继承
? 本次变更属于执行法定程序导致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权益变动后,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之能源”)已不再持有公
司股份。
? 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经买受人、唯之能源、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分别声明其之间均不存在一致行动等关系的情况下,公司不存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前期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对唯之能源持有的公司 150,000,0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paimai.jd.com/)上进行了公开拍
卖,上述股份被平均拆分为 3 批,每批 50,000,000 股同时上拍,且分别被 3 名买受
人 拍 得 。 拍 卖 详 情 参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时唯之能源所持股份总数由 150,000,000 股减少至 100,0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比例由 12.67%下降至 8.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经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自主查询《持股 5%以上股
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并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告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
知》(2025 司冻 0909-1 号)处获悉,唯之能源持有的公司 100,000,000 股无限售流
通股已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8 日、2025 年 9 月 9 日完成非交易过户,彼时唯之能源不
再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控制权发生变更系唯之能源执行法定程序暨司法划转的非交易过户,权益变
更过户导致唯之能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划转/拍卖股份 划转/拍卖股份 每股股价 总价
转让方 受让方
数量(万股) 比例(%) (元/股) (万元)
李颜涛 5,000.00 4.22 3.08 15,378.00
唯之能源 杨昔青 5,000.00 4.22 3.05 15,228.00
张寿春 5,000.00 4.22 3.07 15,328.00
注:数字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制权变更前后直接持股主体及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唯之能源持有的公司 15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经司法拍卖过户前后,持股数
量及变化情况如下:
控制权变更前 控制权变更后
控股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
(万股) (%) 权比例(%) (万股) (%) 权比例(%)
唯之能源 15,000.00 12.67 12.67 0 0 0
注:数字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制权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股份司法拍卖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5〕1296 号)
(以下简称“《监
管工作函》”),要求公司核查各买受人之间,买受人与唯之能源、公司现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关系或其他经济
利益关系。公司高度重视《监管工作函》所列事项,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了
核查计划及风险控制措施。
经公司与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核查,3 名买受人已通过电话访谈和视频形式,分
别声明:其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与唯之能源、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
系、资金往来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唯之能源、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查确认:其与买受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关系或其
他经济利益关系。具体核查情况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
复》。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股权结构、表决权比例,
公司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的单一股东,且第一大股东深圳禾勤投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为
的 4.22%相比,其表决权比例不能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根据《亿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 月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董事
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 9 名,3 名独立
董事、1 名由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2 名来自常州市金坛区政府下属投资平台的
董事均由董事会提名选举产生,3 名拥有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或其下属平台任职背景
的董事由唯之能源提名选举产生。董事会提名的董事控制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的表决
权,唯之能源提名的董事控制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一的表决权,其他股东未提名董事。
唯之能源提名的董事控制董事会的表决权不足半数,无法控制董事会决议,公司不存
在任一股东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述结论是鉴于公司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的情况所认定,如未来公司股
权集中度提高,再依据实际情况认定控股股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变更属于执行法定程序导致的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
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经买受人、唯之能源、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声明其之间均不存在一致行动等关系的情况下,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将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未来将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稳健经营,并积
极维护股东关系,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创造必要条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