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0 月 16 日
至2025 年 10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已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和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张送根、王彬彬、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 1 回避表决。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
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
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
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
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
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
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77 天智航 2025/10/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
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
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
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
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
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
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tinavi@tinavi.com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
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收件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北京天智
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北京天智航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
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
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096
电话:010-82156660-8009
邮箱:tinavi@tinavi.com
联系人:黄军辉 孙晓燕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0 月 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