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
新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现将本次发行董
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2,500 万元从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含 72,0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9,500.00
万元(含 69,5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2,000 万元(含
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并以监管部门批复的金额为准。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总额
合计 101,092.79 72,000.00
“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为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关
注:
于投资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建设项目的公告》中“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
形粉体材料建设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追加调整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42,323.98 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
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9,500 万元(含
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并以监管部门批复的金额为准。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总额
合计 101,092.79 69,500.00
注 1:“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为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
《关于投资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建设项目的公告》中“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
纯球形粉体材料建设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追加调整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42,323.98
万元;
注 2: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已扣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
次发行前新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2,500.00 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
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外,公司根据现行组织机构情况调整了原有股东大会、监事会相关表述。
除前述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
制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
制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
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
制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
制了《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
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
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相
应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