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7 0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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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
已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
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经召集人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
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
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周德勤先生、董事计松
涛先生、董事黄朝华先生和董事于海群先生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
事霍丽萍女士为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5-064)。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
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北京煜邦电力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周德勤先生、董事计松
涛先生、董事黄朝华先生和董事于海群先生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
事霍丽萍女士为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北
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周德勤先生、董事计松
涛先生、董事黄朝华先生和董事于海群先生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
事霍丽萍女士为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
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相关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及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
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
关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
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等,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
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
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周德勤先生、董事计松
涛先生、董事黄朝华先生和董事于海群先生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
事霍丽萍女士为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10 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6)。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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