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5-066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
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上海怀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
“上海怀燕”)为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或“紫燕食品”)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
海怀燕持有公司 7,086,52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137%。上海怀
燕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怀军为上海怀燕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兼高管曹澎波、崔俊锋和公司高管周清湘为
有限合伙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
式将其通过上海怀燕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834,608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6855%,过户至其本人名下直接持有,其中 1,417,304
股过户至曹澎波名下直接持有,过户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27%;
另外 1,417,304 股过户至崔俊锋名下直接持有,过户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0.3427%。
暨公司董事兼高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间接持有股份转为直接持
有,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股份。
少 2,834,608 股,合计变动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55%。减持完成后,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324,911,699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78.5734%,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兼高管曹澎波、崔俊锋承诺:本人将持续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减持股份的规定,
及已经披露的承诺,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怀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7,086,521股
持股比例 1.713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7,086,521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原因
第一组 上海怀燕企业管 7,086,521 1.7137% 钟怀军为执行事务
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人
合伙)
钟怀军 68,439,674 16.5508% 一致行动人协议
邓惠玲 58,825,529 14.2258% 一致行动人协议
戈吴超 23,054,246 5.5752% 一致行动人协议
宁 国 川 沁 企 业 管 102,017,661 24.6709% 钟勤川为执行事务
理咨询服务合伙 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宁国勤溯企业管 57,364,147 13.8724% 钟勤沁为执行事务
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人
合伙)
宁国筑巢企业管 3,652,843 0.8834% 钟怀军为执行事务
理咨询服务合伙 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宁国衔泥企业管 3,652,843 0.8834% 钟怀军为执行事务
理咨询服务合伙 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宁国织锦企业管 3,652,843 0.8834% 钟怀军为执行事务
理咨询服务合伙 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27,746,307 79.2589% —
注:钟怀军、邓惠玲、戈吴超、钟勤川、钟勤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
协议》。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上海怀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834,608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685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834,608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8 日~2026 年 1 月 2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董事个人资产规划
注:本文中合计数与分项数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
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
步减持。
(3)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7]24 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本机构承诺将依据最新修订
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
持,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主体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将部分股份转为直接持有而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宗交易方式将股份转为直接持有,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股份。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动人合计持有 324,911,6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8.5734%,不会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