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承接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沿浦”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海沿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与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0 号),上海沿浦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84,068 股,发行价格为 32.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380,999,996.52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5,688,679.24 元(不含增
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5,311,317.2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47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办理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
惠州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郑州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沿浦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柳州沿浦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常熟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分
别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调整后 原计划达
序 募集资 已累计投入金 累计投入 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金投资 额 进度 使用状态
总额 时间
惠州沿浦汽
惠州沿浦高 车零部件有 1,332.76 1,042.79 78.24%
月
级新能源汽 限公司
车座椅骨架 柳州沿浦汽
生产项目 2026 年 6
车科技有限 13,000.00 104.99 0.81%
月
公司
郑州沿浦年
产 30 万套 郑州沿浦汽
架总成制造 月
限公司
项目
天津沿浦汽
天津沿浦年 车零部件有 1,065.62 334.32 31.37%
月
产 750 万件 限公司
塑料零件项 常熟沿浦汽
目 2026 年 6
车零部件有 7,800.00 120.80 1.55%
月
限公司
三、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前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惠州沿浦高级新能源汽车座椅骨
架生产项目”原计划由惠州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惠州市
惠阳经济开发区二期拾围村矮岭半山排地段(B-2 号仓库)第 1 单元。公司结合
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客户需求、市场未来发展以及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柳州沿浦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柳州市
阳和工业新区阳和北路西 4 号”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天津沿浦年产 750 万件塑料零件
项目”原计划由天津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位于天津市武清区
京滨工业园民旺道 8 号 5 号厂房。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客户需
求、市场未来发展以及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常熟沿浦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熟市古里镇富春江东路 6 号”作
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上述募投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
序 项目 实施 实施 募集资金投入(万
使用状态日
号 名称 主体 地点 元)
期
调整 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前 后
惠州市
惠阳经
济开发
惠州
惠州沿 惠州市 区二期
沿浦
浦汽车 惠阳经 拾围村 2026
高级
零部件 济开发 矮岭半 1,332.76 年6
新能
惠州沿 有限公 区二期 山排地 月
源汽
车座
零部件 矮岭半 2 号仓 14,332.76 年3
椅骨
有限公 山排地 库)第 月
架生
司 段(B- 1 单元
产项
目
柳州沿 库)第 阳和工
浦汽车 1 单元 业新区
科技有 阳和北
月
限公司 路西 4
号
天津 天津沿 天津沿 天津市 天津市 2025 2026
年产 零部件 零部件 京滨工 京滨工 月 月
达到预定可
序 项目 实施 实施 募集资金投入(万
使用状态日
号 名称 主体 地点 元)
期
万件 司 司 旺道 8 旺道 8
塑料 号5号 号5号
零件 厂房 厂房
项目 常熟沿 常熟市
浦汽车 古里镇 2026
零部件 富春江 7,800.00 年6
有限公 东路 6 月
司 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惠州沿浦高级新能源汽车座椅骨
架生产项目”原计划由惠州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柳州沿浦汽车科技有限公
司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二期拾围村矮岭半山排地段(B-2
号仓库)第 1 单元及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和北路西 4 号。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客户需求,市场未来发展以及为进一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现拟增加重庆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黄山沿浦金属
制品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
序 项目 实施 实施 募集资金投入(万
使用状态日
号 名称 主体 地点 元)
期
惠州 调整 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沿浦 前 后
高级 惠州市 惠州市
新能 惠州沿 惠州沿 惠阳经 惠阳经
车座 零部件 零部件 区二期 区二期 1,332.76 1,332.76 年6 年6
椅骨 有限公 有限公 拾围村 拾围村 月 月
架生 司 司 矮岭半 矮岭半
产项 山排地 山排地
达到预定可
序 项目 实施 实施 募集资金投入(万
使用状态日
号 名称 主体 地点 元)
期
目 段(B-2 段(B-
号仓 2 号仓
库)第 库)第
柳州市 柳州市
柳州沿 柳州沿 阳和工 阳和工
浦汽车 浦汽车 业新区 业新区
科技有 科技有 阳和北 阳和北
月 月
限公司 限公司 路西 4 路西 4
号 号
重庆市
重庆沿
九龙坡
浦汽车 2026
区西彭
/ 零部件 / / 3,000.00 / 年6
镇森迪
有限公 月
大道 6
司
号
安徽省
黄山沿 黄山市
浦金属 徽州区
/ / / 4,000.00 / 年6
制品有 岩寺镇
月
限公司 城北工
业园区
合计 14,332.76 14,332.76
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
总额等均不存在变化。
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
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后,公司将严格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
公司将实时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
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投项目使用的合法有
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
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
的最新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
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
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
序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