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润博雅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1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750 万股股票。2018 年 4 月 4
日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 32,247,662
股,每股发行价格 31.01 元。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收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汇缴的出资方认购款人民币 999,999,998.62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银行存款账户(账号:8115701013100148137)内
人民币 791,499,998.62 元,存入公司开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
银行存款账户(账号:1511200929100050264)内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另
扣除公司前期已自行支付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244,000.00 元,实际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255,998.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苏公 W[2018]B041 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
作流程
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项,按月编制明细表,并抄送保荐机构。
请单,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流程审批,在审核、批准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已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
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
的调查与查询。
三、2025 年具体置换情况
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80,059,277.55 元,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款项性质 拟置换金额(元)
工程建设款 36,834,577.55
工艺设备 176,700.00
信息化系统 43,048,000.00
合计 80,059,277.55
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143,062,681.13 元,并从募集
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款项性质 拟置换金额(元)
工程建设款 112,650,281.13
工艺设备 29,593,700.00
信息化系统 818,700.00
合计 143,062,681.13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五、履行的程序
华润博雅生物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
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
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并由时任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 80,059,277.55 元。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143,062,681.13 元。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洞天 黄江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