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5-41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10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69%。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办理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共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下发的《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二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泸国资考评〔2021〕62
号)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
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
至申报时间届满,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
保的申报。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完成了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 62,31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第十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完成了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十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截至申报时间届满,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
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上市流通。
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6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申报时间届满,公司未
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 21,266 股限制
销完成的公告》
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一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
。9 月 24 日,公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截至申报时间届满,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
债务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上市流通。
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 15,0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一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
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上市流通。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上市流通。
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以上事宜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
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7月25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2年9月28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将自2025年9月28日起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部门对
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2)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
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公司
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声誉
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
到处分的;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5)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7)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8)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川华信审(2023)第004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号审计报告: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 ①2022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2年成本费 75分位值水平(25.40%),该
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高于65%。 指标达成;
②相较于2019年,2022年公司
净利润增长率124.34%,不低
于 对 标 企 业 75 分 位 值
(73.59%),该指标达成;
③2022年成本费用占营业收
入比例为45.47%,该指标达
成。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
激励对象只有在满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
对象因辞职而离职,不再符合
全部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
激励条件(公司已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考核等级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制性股票);其余45名激励对
考核系数 1.0 1.0 0.8 0
象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当
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激励对象才具备当期限制性股票
期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为1.0。
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
明
事会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7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
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
为89.466元/股。前述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9日回购注销完成。
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15,266股,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按
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回购价
格为85.241元/股。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
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
前述股份已于2024年8月14日回购注销完成。
监事会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
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
股,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按照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3
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40股,同时因公司2024年中期及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73.891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
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及上市流通安排
股本的0.0069%。
单位:股
已解除限
本次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
售的限制
姓名 职位/岗位描述 获授数量 售的限制性股 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
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量
核心骨干人员(45人) 336,334 134,534 100,900 100,900
合计 336,334 134,534 100,900 100,900
注:1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已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000 股,故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2,606,140 0.18 -100,900 2,505,240 0.17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469,345,363 99.82 +100,900 1,469,446,263 99.83
总计 1,471,951,503 100 - 1,471,951,503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