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海清科
股票代码:68812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
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二十七层2710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68号12号楼A20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询价转让等)
签署日期:2025年9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清
指 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津厚德
信息披露义务人2、清
指 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津立德
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
本报告书 指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准则15号》 指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名称 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
注册地址
楼二十七层271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浩明
认缴资本(万元) 1571.077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2MA05WPQMXT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7-09-28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姓名 孙浩明
性别 男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籍 中国
出生年月 1982年5月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
通讯地址
号楼二十七层2710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名称 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68号12号楼A208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郭振宇
认缴资本(万元) 291.65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6R56R2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9-08-01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经营范围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姓名 郭振宇
性别 男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籍 中国
出生年月 1974年7月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68号12号楼A20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清津厚德与清津立德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
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等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继
续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5,927,454股,持股比例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清津立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
公司股份比例从6.73%减少至6.30%。
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90股,公司总股本由236,724,893股增加至352,468,705股。清津厚德持股数量增加
股份比例从6.30%被动增加至6.30%。
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52,468,705股增加至353,405,110股。清津厚德、清津立德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30%被动稀释至6.29%。
公司总股本的3.25%,清津立德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1,333,46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0.38%。清津厚德、清津立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29%减少至2.66%。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84,27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66%,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上述权益变动详细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5/3/21-2025/3/24 342,794 0.14%
大宗交易 2025/3/19 422,000 0.18%
清津厚德
分红转增 2025/7/3 -6,196,458 -0.00%
被动稀释 2025/7/28 / 0.01%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询价转让 2025/9/22 11,496,267 3.25%
集中竞价交易 2025/3/21-2025/3/24 114,427 0.05%
大宗交易 2025/3/19 139,500 0.06%
清津立德 分红转增 2025/7/3 -1,108,821 -0.00%
被动稀释 2025/7/28 / 0.00%
询价转让 2025/9/22 1,333,466 0.3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清津厚德 13,410,627 5.67% 7,346,024 2.08%
清津立德 2,516,827 1.06% 2,038,255 0.58%
合计 15,927,454 6.73% 9,384,279 2.6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 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变动比例
人名称 (元/股) (股)
清津厚德 集中竞价交易 2025/3/24 167.00-172.67 162,794 0.07%
清津立德 集中竞价交易 2025/3/24 167.00-172.67 54,427 0.02%
合计 1,018,721 0.0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天津市
股票简称 华海清科 股票代码 688120
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有限合伙)、宁波清津立德企 山东省、浙江省
人名称 注册地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有
份数量变化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否 实际控制人 否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1: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13,410,627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比例:5.67%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516,827股
持股比例:1.06%
信息披露义务人1: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7,346,024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后持股比例:2.08%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2,038,25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58%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
人是否拟于未 自身情况继续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来12个月内继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续减持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是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参照本报告书“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时间: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时间: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