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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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
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会并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可设一名副主任,主任不能
出席时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1.1 条至第 1.3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
要说明。
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解散事项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资产出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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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司需遵守义务之法律、法规及规则中所要求行使的职权。
项;
一次以上,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书面通知全体成员;
三天通知全体成员:(一)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委员会主任
认为必要时;(三)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时;
应明确时间、地点、会期、议程、议题、通知发出时间等内容;
反馈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出席会议、行程安排等);
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
列席会议;
出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成员签字的授权委托
书,委托委员会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并行使有关职权。授权委托书
应明确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授权权限、授权期
限等事项;
能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董事会可以根据本规则有关规定调
整委员会成员;
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会议或通过书面材料分别审议
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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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会议记录的初稿及最后定稿应在会议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先
后发送战略委员会全体成员,初稿供成员表达意见,最后定稿作
其记录之用。完整的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主任缺席时由另一名委员或其授权代表在年度股东会上回答提
问;
制所限而不能作此汇报的除外;
权力,并应按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将其职权范围
于公司网站及公司证券上市交易所网站刊发。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议事规则,报董事会
审议通过。如不同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不一致,按从严原则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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