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
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式回购。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460,237 股至 16,920,47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的 0.80%至 1.60%(为四舍五入后测算的数据,下同)。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
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增减持计划。经问询,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即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整)的股票专项回购贷款,贷款有效期限 3 年。除此之外,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
金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努力
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
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积极性,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
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和
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
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
后的政策执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式回购。
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
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发生派发
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
予以注销。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460,237 股至 16,920,47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的 0.80%至 1.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
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
持范围。
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即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股票专项回
购贷款,贷款有效期限 3 年。除此之外,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的不足部分将由
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
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
足以回购 1 手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期限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均包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1.82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下
限为 8,460,237 股,上限为 16,920,474 股。根据股份的用途,若回购股份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
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总股本 1,059,988,922 100.00% 1,059,988,922 1,059,988,922
% %
注:1、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载的截至
董事会审议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5 年 9 月 17 日)收市后的股本数据。
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2,615,118,272.85 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1,788,292,787.37 元、流动资产 1,524,849,555.61 元(公司
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65%、11.18%和 13.12%。
根据公司当前经营和财务状况,并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
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效统一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
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
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
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六个月
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
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
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股份回购完成之后,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回购
股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
减少。届时,公司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及披露义
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
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
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
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
行调整;
置方案,包括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本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实施 2025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
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