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 27 号(科技创新功能区)
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 1530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60,555,12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3.269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治国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59,556,228 99.7229 763,725 0.2118 235,170 0.0653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审议选举
李明忠为
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吴桐、赵洁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