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5-04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2026-2028 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交易主要为了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
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
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联通运营公司”)
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助于联通运营公司业务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交易事项服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
利益的情形,亦未影响本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2028 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忠岳先生、简勤先生、唐永博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
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和所有监事均一致表决通过。
由于《2026-2028 年综合服务协议》项下预期的交易金额上限合计在人民
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定价合理,有利于
本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会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1、同意联通运营
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联通集团”)签署《2026-2028 年综合服务协议》
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事项;2、本关联交易涉及的《2026-2028 年综合服
务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本关联交易事项基于
双方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服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
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4、本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
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服务协议》并设定了 2023-2025 年各年度的交易额度上限,该协议期限三年,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 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 2023-2025 年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前次预计金额上限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5 年
通信资源使用(支出) 联通集团 6.0 6.0 6.0 2.1 2.2 1.1
房屋租赁(支出) 25.0 25.0 25.0 10.6 12.4 5.6
联通集团
其中:使用权资产 7.0 7.0 7.0 1.2 1.1 0.7
房屋租赁(收入) 联通集团 1.0 1.0 1.0 0.0 0.0 0.0
电信增值服务(支出) 联通集团 2.0 2.0 2.0 0.7 1.3 0.5
物资采购(支出) 联通集团 6.0 6.0 6.0 0.2 0.4 0.1
工程设计施工及 IT 服
联通集团 30.0 30.0 30.0 7.0 9.4 3.0
务(支出)
末梢电信服务(支出) 联通集团 20.0 20.0 20.0 10.4 10.9 5.3
综合服务(支出) 联通集团 20.0 20.0 20.0 11.2 7.4 4.3
综合服务(收入) 联通集团 4.0 4.0 4.0 2.3 2.8 1.1
共享服务(支出) 联通集团 5.0 5.0 5.0 0.8 0.8 0.4
共享服务(收入) 联通集团 1.0 1.0 1.0 0.0 0.0 0.0
合计 120.0 120.0 120.0 45.3 47.6 21.4
注: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确定。关联交易实际执
行时,根据双方实际经营需求调整,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公司2026-2028年关联交易的类别以及预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亿元
本次预计年度金额上限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通信资源使用(支出) 联通集团 6.0 6.0 6.0
房屋租赁(支出) 联通集团 20.0 20.0 20.0
其中:使用权资产 联通集团 5.0 5.0 5.0
房屋租赁(收入) 联通集团 1.0 1.0 1.0
电信增值服务(支出) 联通集团 2.0 2.0 2.0
物资采购(支出) 联通集团 2.0 2.0 2.0
工程设计施工及 IT 服务(支出) 联通集团 20.0 20.0 20.0
末梢电信服务(支出) 联通集团 20.0 20.0 20.0
综合服务(支出) 联通集团 20.0 20.0 20.0
综合服务(收入) 联通集团 6.0 6.0 6.0
共享服务(支出) 联通集团 2.0 2.0 2.0
共享服务(收入) 联通集团 1.0 1.0 1.0
合计 100.0 100.0 100.0
注:根据历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结合上市公司自身资源及未来业务发展,调整本次预
计年度金额上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经营全国性基础
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大型综合电信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48.16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忠岳,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经营业务为:固定通信业务、蜂窝移
动通信业务、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网络接入业务(具
体业务种类、覆盖范围以许可证为准);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
通信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
和网络托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
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语音信箱业务、传真存储转发
业务、X.400 电子邮件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
业务(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
业务);《信息通信技术》期刊出版;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
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生产、
销售、设计施工业务;招标代理;自有房屋出租;电子通信器材的销售;承
办展览;专业人员培训;物业管理;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广告业务;编制、
发行电话号码簿。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总资产人民币 7,136.24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 3,898.57 亿元,2024 年度营业
收入人民币 3,910.35 亿元,2024 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 239.93 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之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6.46%的
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
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联通集团与联通运营公司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合作中均依据协议积极履
行其义务,为交易对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双方均具备良
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拟签署《2026-2028 年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
经本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审议通过及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6-2028 年综合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如下:
(一)通信资源和设施使用
联通运营公司使用联通集团提供的国际通信资源及其他经营所需的其他
通信资源和设施。
使用费基于市场价 确定,对于没有或无法确定市场价的,使用费参照使
用期间设施的折旧及摊销金额确定。
(二)房屋租赁
为生产经营需要,联通集团和联通运营公司相互向对方提供其拥有的房
屋及其相关附属设备的租用服务。
租金基于市场价确定,对于没有或无法确定市场价的,由双方按协商价 确
定。
(三)电信增值服务
市场价是指独立第三方在正常商业条款下提供相同、相近资产或服务所适用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下同。
协商价是指按照合理成本加销售环节税金和合理利润而确定的价格,下同。
联通集团通过各类电信网络及数据平台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各类用户增
值服务业务。
按照市场中同一区域内,联通运营公司支付给同类其它增值电信业务内
容提供商分成比例的平均水平进行结算。
(四)物资采购
联通集团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物资采购服务及相关仓储运输服务;联通
集团向联通运营公司直接出售物资、或转售购买的第三方设备。
国内、进口物资采购服务佣金应分别不超过相关物资采购合同金额的 3%、
(五)工程设计施工及 IT 服务
联通集团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及 IT 服务
等。
招投标方式确定:提供方应具备不低于独立第三方的资质和条件,并与
独立第三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参与招标程序;非招投标服务,按市场价确定。
(六)末梢电信服务
联通集团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各种通信业务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如用户端通信设备的装、拆、移、修,部分通信产品的代理销售,账单打印
和寄送,代收电话费用,电话卡制作、发展客户等;市场、客户的信息收集
和反馈;通信局房辅助设备(如空调、消防设备)、电话亭的维护等。
基于市场价确定,对于没有或无法确定市场价的,由双方按协商价确定。
(七)综合服务
联通集团和联通运营公司相互提供餐饮服务、设备租赁服务、车辆服务、
医疗保健、劳务服务、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联通运营公司向联通集团提
供商品销售、技术支持、研究开发、通信服务、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等。
基于市场价确定,对于没有或无法确定市场价的,由双方按协商价确定。
(八)共享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1)联通运营公司向联通集团提供的总部人力资源服务;
(2)联通运营公司向联通集团提供的业务支撑中心服务;以及与第(1)及第(2)
项服务相关的联通运营公司向联通集团提供的托管服务等;(3)联通集团向
联通运营公司提供的场地及总部列支的其他共享服务。
以提供服务近期的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资产总额比例为依据进行分
摊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联通运营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交易。联通
集团与联通运营公司有长久的合作关系,对彼此的业务需求有深入了解,且
双方均具有相关业务的经营资格和信用能力,能提供满足彼此需要的高效优
质的服务。本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联通运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
行,并有助于其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项下签署的各项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议决议。
络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2028 年综合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