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45,000,8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937%;春风控股一致行动人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重庆春风”)持有公司股份 12,661,7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986%;
春 风控股 一致行动人 林 阿锡持 有公司 股份 3,168,826 股,占 公司总股本 的
的 0.586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春风控股、重庆春风、林阿锡、赖雪花,拟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 2,200,000 股、600,000 股、150,000 股、60,000 股,减持比例分别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419%、0.3932%、0.0983%、0.0393%,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
的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
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收到春风控股、重庆春风、林阿锡、赖雪花出具的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45,000,808股
持股比例 29.493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5,000,808股
股东名称 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12,661,734股
持股比例 8.298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2,661,734股
股东名称 林阿锡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3,168,826股
持股比例 2.076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168,826股
股东名称 赖雪花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894,561股
持股比例 0.586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894,561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春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重庆春风投 因重庆春风实控人赖国强与赖国贵亲属关系构成一
资有限公司 致行动人
林阿锡 3,168,826 2.0769%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一组 赖金法 1,010,361 0.6622%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赖雪花 894,561 0.5863%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全益平 500,000 0.3277%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赖民杰 461,238 0.3023%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赖冬花 90,000 0.0590% 因与实际控制人赖国贵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合计 63,787,528 41.8066%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2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441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6 年 1 月 2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393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6 年 1 月 2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林阿锡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5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98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6 年 1 月 2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赖雪花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39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6 年 1 月 2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春风控股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承诺
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
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本公司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意向;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
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最多不超过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5%;锁定期满后第 13 个月至第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最多不超
过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
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以下同);锁定期满后,若本公司减持公
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重庆春风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
未来在不违反《证券法》、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本公司就股份锁定
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发行人二级市场的交
易表现,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
若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
照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依法进行。
林阿锡、赖雪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选择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行股份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且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
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