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蜀道装备 公告编号:2025-047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蜀道丰田
氢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丰田公司”、“甲方”)拟与四川路
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盛通公司”、“乙方”)签署《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路桥盛通公司向蜀道丰田公司
提供氢燃料电池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生产线技术改造施工服务,本次《施工合同》
合同总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24,683,833.89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捌万叁
仟捌佰叁拾叁元捌角玖分)。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合同不含税单价在本合同期限
内固定不变。
路桥盛通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蜀道交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
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郭海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批文件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
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工程设计;生产、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工程
勘察;公路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
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
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总负债99.66亿元,净资产9.57亿元,营业总收入66.62亿元,净利润1.77亿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112.00亿元,总负债99.15亿元,净资产12.85
亿元,营业总收入26.77亿元,净利润0.1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路桥盛通
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路桥盛通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
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蜀道丰田氢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直至竣工验收合
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
甲方指定乙方完成的其他工作,具体以甲方施工图纸和甲方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为
准。
变,合同总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4,683,833.89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捌万
叁仟捌佰叁拾叁元捌角玖分)。
(1)预付款:双方签订合同后,除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外,甲方向乙方支
付签约合同总价金额的20%预付款。
(2)进度款:乙方向监理人报送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
单、有关资料,经甲方、监理人等审核,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当期审定
产值金额的9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结算款: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且竣工结算审计完
毕,乙方完善相关手续后7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至项目结算总价的95%,质保金
用银行保函代开。b.另因甲方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能按时完成,乙方可在完工
后满1月,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且竣工结算审核完毕,乙方完善相关手续后7个工作
日甲方支付乙方至项目结算总价的95%,质保金用银行保函代开。
(4)质保金:结算金额的5%用银行保函代开,待保函原件交于甲方处后可申
请返还现金质保金,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
能按时完成,质保期从完工第一个月后的第一日开始计算)起满2年。
竣工验收办法组织验收。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的期限以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
达到移交条件的时限为准。
合同的特别约定:a.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交的履约担保,乙方并应按合同总金额
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b.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甲方有权扣留
使用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寻其材料和设备按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报价、市场价格、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中最低者计算材料价款或设备租金,
对其临时设施无偿接管使用。对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编制提交给甲方的与工程
有关的文件,甲方无偿使用。c.乙方对其已完成的工程,仍应提交完整的工程资
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实验与检验、工程试车、缺陷责任期与保修等进
行了约定。
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施工单位选聘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采
购相关制度规定;交易价格经市场化竞争形成,工程量及预算价格根据施工设计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编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操作程序,定价机制客观公允,
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
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蜀道丰田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系其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的实施
有利于加快推动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线建成投产,有利于公司加快落地氢能产业
项目,推动公司氢能技术创新及商业化转化,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优化产业
布局和提升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
次交易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障碍。
六、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交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
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含税)为2467.06万元(未
经审计)。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审
核意见:经审查,公司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经营
往来,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经市场化竞争形
成,定价机制透明、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蜀道丰田公司与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