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8 0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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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5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1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000 股
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的事
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福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将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有关
公示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并完成过户登记,授予价格 6.98 元/股。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40,000 股库存股份用途由“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更 40,000 股库存股份用途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023 年 4 月 28 日,
股份注销工作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316,600,050 股减少为 316,560,050 股。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7 名激
励对象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170,0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为 316,390,050 股。公
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格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 名激
励对象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32,5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为 316,357,550 股。公司已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
离职,或成为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已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变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原激励对象 1 人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000 股。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
 计划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相关条款有特别明确约定外,回购价
 格均为授予价格,但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情况,公司已将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68-0.2=6.48 元/股。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19,440 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 3,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本次回购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销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3,277,505   45.29%       3,000   143,274,505   45.29%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1,966,555    0.62%       3,000     1,963,555    0.6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3,080,045   54.71%          0    173,080,045   54.71%
三、总股本          316,357,550   100.00%      3,000   316,354,55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份数量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较小,不会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经核查,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不再满足本次激励计划条件,公司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限制
性股票 3,000 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
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监管指南第1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励对象、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回购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登记、及就本次回购导致的公司注
册资本减少事宜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减资程序。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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