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38,59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192.0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1]230Z029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
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
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
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 499020100100376653 本次注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 34050164860809585858 正常使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181264186854 本次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185764191197 已销户
三、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
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
项目”
“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
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
造项目”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
“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的
节余募集资金、“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所产
生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转至公司相应账户,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99020100100376653、181264186854)的销户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