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7 16: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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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70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李子园”)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按程序进
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年。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的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表决,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8 位董事将
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
培训证明资料。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的相关文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董事
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中,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均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国平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历任金华市金港食品厂厂长、浙江李子
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厂长、经理、执行董事。现任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截至目前,李国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6,385,1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额,间接持有公司 22.8059%的股份。李国平先生与王旭斌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二人系夫妻关系。王旭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026,4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6.4154%,王旭斌通过持有控股股东丽水水滴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出
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9.7740%的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
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文秀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浙江李子园牛奶食品有
限公司营销经理、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浙江龙游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李
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朱文秀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863,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76%。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博胜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美国爱德菲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物
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2021 年 1 月入职李子园。现任杭州李子
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宸浩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金华市李子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理、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博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为父子
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斌女士为母子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
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顺余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正高级职称。历任浙江李子园牛奶食品
有限公司研发员、研发经理、技术中心经理。现任杭州李子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江西双园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王顺余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358,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19%,与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函辉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具备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
非执业律师和税务师等执业资质。曾任职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并担任投资银行委员会资深业务总监。2025
年 9 月入职李子园公司。
  金函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肖作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厦
门大学财务学博士,清华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创新领军人才。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 4 月清华大学金融学博士后研究(2006
年 7 月被西南交通大学破格晋升为教授);2007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西南交
通大学会计学系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10 月至今杭州电子科
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10 月至今兼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兼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肖作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根武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在浙江师大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00 年 11 月至 2008 年 8 月在浙
江创欣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2008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在浙江康济律
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主任;2018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浙江金奥律
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主任;2020 年 12 月至今在浙江泽大(金华)律师
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兼任浙江省金华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律顾问、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婚协副会长、市民革社法委主任。2024 年 7 月至今在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
  王根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微生物
学系获学士学位,毕业后进入无锡轻工业学院工作至今,1986 年毕业于无锡轻
工业学院(现为:江南大学)食品工程系,获硕士学位,于 1989 年和 2000 年分
别在英国 Norwich 食品研究所和德国纽伦堡 Erlangen 大学微生物学系做访问学
者。现为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博士生导师。2024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张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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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李子园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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