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分别是董伯俞、杨澄宇、赵阿宝、涂飞
云、车磊、朱欣、程仲鸣。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
董伯俞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控股子公司温州东日家畜屠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屠宰”)
拟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篮子集团”)签署《租
赁合同》承租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上戍乡外垟村屠宰车间
一层、三层、存栏候宰等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用于屠宰业
务的开展,标的资产总面积约为 7102.14 平方米。公司全资子公司温
州东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食品”)作为第三方为本次交
易提供连带责任履约保证。
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租赁价格按深圳市世联资产房
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5 年 5 月 20 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后
出具的《温州市鹿城区上戍乡外垟村部分厂房房地产市场租金评估报
告》(报告编号:世联资产估字 HZ2025ZP(2)090001 号)的租金评估
值协商确定。首年租金按照评估值确定为 150.16 万元,租金前二年
不变,第三年起每三年按上年基数环比递增 3%。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元。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菜篮子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
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
控股子公司东日屠宰本次与菜篮子集团拟签署的《租赁合同》构成关
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总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故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相关协议的签署。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董伯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