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83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李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释和减持股份而导致权益变动并触及 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更为 35.95%。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
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李虎先生 2025 年 9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2,014,9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366 股、2025 年 7 月 28 日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共 411,600 股、2025 年 8 月 29 日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名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共 3,756 股,导致李虎先生持股比例共计因被动稀释而减少 0.07%。李
虎先生本次持股比例总计减少 0.96%,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虎、田华(二人系夫妻关系)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四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9 月 15 日
股票简称 德明利 股票代码 00130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股等)
公司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共计 3 名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回
A股 0 购注销,以及公司完成 2024 年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导致李虎先生持股
比例合计被动减少 0.07%。
A股 -2,014,900 -0.89%
合 计 -2,014,900 -0.96%
注:1、上述变动比例以变动当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职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366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李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虎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006%。
(可多选)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共411,60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李虎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3,756
股,导致总股本减少,李虎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006%。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自筹资金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704,735 36.91% 81,571,729 35.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 18,425,722 8.12%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704,735 36.91% 63,146,007 27.83%
注:
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程源”)、深圳市银程源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程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8,051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39%。即田华通过金程源及银程源间接持有公司 0.39%权益,但未控制金程
源、银程源。田华持有金程源及银程源的权益情况本次未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虎、田华夫妇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由 39.61%变更为
意。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李虎先生、田华女士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
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00,000 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2.51%)。其中李虎先生计划减持不超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过 5,48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2.41%),田华女士计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划通过银程源减持不超过 22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向、计划
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权激励授予登记或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
或减持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减持与此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此减持计划范围
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是□ 否
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的减持计划范围内,该减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李虎先生、田华女士将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