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预计担保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不超
过 35.00 亿元,公司与子公司间担保总额不超过前述融资总额 35.00 亿元。具体
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5)、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为满足日常运营及融资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
下简称“中行龙华支行”)申请融资。全资子公司天津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银宝”)以其拥有的天津市开发区第十三大街 39 号、46 号工业用
途房地产为抵押物,为公司向中行龙华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银宝”)为公司向中行
龙华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已审批的 2025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办理了资产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手续,并取得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核准注销通知书》。前次抵押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5)、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为满足日常运营及融资需要,天津银宝及广东银宝与中行龙华支行分别签署
《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根据合同要求办理资产抵押物
的抵押,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5 圳中银华抵字第 0139 号)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 圳中银华保字第 0139B 号)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 圳中银华保字第 0139C 号)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9,500.00万元,本次
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8,023.45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321.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提
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事项旨在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保障运
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