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2 日 、 2025 年 7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一次分配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2025 年 8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非交易过户的股票来源及
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数量上限为 1,500.00 万股,
股票来源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和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交价为 5.21 元/股,成交总金额 177,919,430.4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未超
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
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非交易过户
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闰土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数为 18 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
份额 5,460,000 份,每份份额为 1 元,共计缴纳认购资金 5,460,000 元,对应认
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 1,300,000 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
未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300,000 股公司
股票已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过户至“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过户价格为 4.20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2,656,2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260%,
未超过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参与对象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次)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后分三批解锁,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
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
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的表决权,且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管理
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换取员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等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员工持股计划对
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