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光明”)系中
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
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中自光明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中自光明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5,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 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中自光明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中
自光明与其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最高本金数额为 2,000 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
责任保证,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提供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
担保。其中,公司为中自光明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 亿元。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
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
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 担保额度
担保
近一期资产 截至目 本次新 占上市公 是否
方持 担保预计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负债率(截 前担保 增担保 司最近一 关联
股比 有效期 反担保
至2025年6 余额 额度 期净资产 担保
例
月) 比例
融资项下债
务履行期限
中自科技 中自光明 80% 78.66% 5,000.00 2,000.00 1.09% 否 否
届满之日起
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法人信息
名称 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5696668944
成立时间 2011-03-18
注册地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359号
主要办公地点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安泰五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李云
注册资本 11,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和销售。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80%,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415.05 35,643.70
负债总额 19,990.95 30,703.95
净资产 5,424.10 4,939.75
营业收入 15,647.54 51,518.40
净利润 484.35 1,290.48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
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担保 保证
保证人 债权人 主债务人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金额 方式
根据《授信协议》在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
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 起至《授信协议》项
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 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
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 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
连带责
中自科技 招商银行 中自光明 2,000.00 贰仟万元整),以及 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
任保证
相关利息、罚息、复 日另加三年。任一项
息、违约金、迟延履 具体授信展期,则保
行金、保理费用、实 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
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 间 届 满 后 另 加 三 年
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中自光明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
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进行
的,中自光明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自光明提供担保,中自光明的其他股东成都光明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主要原因系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属于国资股东,其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
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
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8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
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