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8 证券简称:钧崴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4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会议室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164,811,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1.80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9,089,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9.65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5,722,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15,626,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8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904,4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71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5,722,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458%。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90,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605,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688%;反对 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99%;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事项,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6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77,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96%;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253%;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764,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79,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018%;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272%;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774,87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0%;
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弃权 11,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90,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587%;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774,87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0%;
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弃权 11,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90,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587%;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775,37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弃权 1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9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709%;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587%;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772,87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8%;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1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88,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549%;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747%;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772,87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8%;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1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88,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549%;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747%;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773,37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1%;
反对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1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8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581%;反对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715%;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779,37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7%;
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弃权 1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94,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965%;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331%;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775,37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弃权 1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9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709%;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587%;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775,37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弃权 15,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9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709%;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331%;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4,515,912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331,199 股。
表决结果:颜睿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4,515,912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331,199 股。
表决结果:翁文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4,515,917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331,204 股。
表决结果:金昉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4,515,91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331,200 股。
表决结果:张宗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4,518,906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334,193 股。
表决结果:哈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4,518,905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334,192 股。
表决结果:胡旭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64,518,907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334,194 股。
表决结果:史兴松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骆沙舟律师、纪宇轩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