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8 证券简称:信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如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保持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股
东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七、备查文件
的文件;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