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方直接持股数量的增减,系公司股东解除一
致行动关系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控制权发生变更,公
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相关股东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 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
日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锁定 6 个月。
一、关于微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生晖”)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上海生晖以 2,075.5 万元受让微创投资持有的 350 万股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同时,上海生晖承诺在对依据公司
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9,227.6471 万元增加至 40,000 万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
成后,上海生晖对应持有公司股份 1,517.1799 万股。
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将在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的全
部公司股份范围内与微创投资保持一致行动,做出一致决定;上海生晖在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将 50%的公司股份转让款向微创投资支付完毕时,前述微创投资与
上海生晖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近日,上海生晖向微创投资全额支付了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应的全部
股权转让款,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关系
之解除协议》,约定解除前述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满 36 个月,根据微创
“2、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投资及上海生晖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
业/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在上市后
价相应调整。”,微创投资及上海生晖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行的股份延长锁定期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2-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微创投资及上海生晖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尚
未解锁,双方一致确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影响各方在《关于一致行动
关系之解除协议》签署日前单独或者联合出具的关于公司的各项承诺。此外,上
海生晖承诺,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锁定 6
个月。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微创投资与上海生晖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
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微创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 153,940,91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2.71%;上海生晖仍持有公司股份 15,171,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任意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无法对公司
实施控制,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微创投资及上海生晖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方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
三、其他情况说明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正常履约行为所致,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通过相关安排规避减持限制及其他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发生变化;
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动;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